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2023年,省海洋与渔业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在推进海洋与渔业法治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统筹规范,推进法治体系建设
(一)夯实法治基础工作
1.落实立法任务。一是完成《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省司法厅推进《条例(草案)》审核修订工作,《条例(草案)》于2023年1月18日经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2023年2月20日经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64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3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工委开展《条例》立法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对《条例(草案)》不断修改完善,经过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六、七次会议三次审议,《条例》于2023年11月23日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积极配合其他起草单位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今年以来,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草案)》《福建省闽江、九龙江陆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等58件次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反馈有关意见建议28条。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规范性文件不符合计划生育、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相关规定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6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结果通过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定报送省司法厅。
(二)健全完善机制体制
深入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为保障我省海洋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局持续完善我省海洋与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渔船组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项目2023-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等,规范决策程序,海洋经济与渔业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均须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制定事关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予以充分考虑。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联合厦门大学等高校,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以理论研究带动海洋行政管理水平提升。加强专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行政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等,充分听取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见。
二、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和专项利用相关执法活动。开展“2023清风行动”等行动,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杀、交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探索完善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2023年,全省共检查水生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经营利用、人工繁育等场所592个,查办水生野生动物案件13起,救助水生野生动物25起70只。精心制作“中国鲎保护宣传片”,在地铁、渔区、公园LED屏等场所广泛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海龟日”“国际鲎保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幼儿园、小学等,给学生讲授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学知识;结合海洋伏季休渔、闽江禁渔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渔港码头和渔区渔村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图册、折页、扇子、环保袋等宣传品18878份。
(二)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印发《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地区分批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交叉检查。坚持上下结合,实施“三方联动、直插到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模式,聚焦“四条鱼”,特别是大口黑鲈和大黄鱼的质量安全,重点检查“三项记录”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的落实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淡水鱼中非法使用丁香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宣传教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专案攻坚”、专案督办。2023年,全省共开展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1800次,检查养殖场点2763家、投入品生产及经营单位136家;责令整改65家,行政处罚17起,罚款金额13.5万元。
(三)加大渔船管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福建海洋“蓝剑2023”、“安澜闽江”、“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等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港口查、海上巡、线上盯等措施,落实24小时线上监控机制,发挥“电子围栏”、北斗终端、AIS等监控定位系统的作用,提高渔船管控执法效率。加强与海警、海事、公安海防等涉海部门执法协作,统筹调度全省执法船艇,加强重点区域巡查,不断巩固“海上一起抓、岸上再分家”执法合力。2023年,全省出动执法船艇1030艘次、执法人员11814人次,登临检查船舶1772艘次,宣传教育渔民群众9567人次,防范劝阻进入相关海域作业船舶179艘次,查获各类涉嫌违法渔业船舶326艘,移送司法案件63起47人;拆除清理违规渔具设施2113张(顶),没收渔获物10798公斤;拆解涉渔“三无”船舶419艘,收缴电鱼器具45套。
(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统筹协调指导海洋与渔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海洋与渔业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三、深化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一)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和省审改办有关梳理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对《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开展动态调整。省级层面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原种场水产苗种生产审批”等事项,并同步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实施规范;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调整更新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体系架构和实施标准,拆分子项、业务办理项,统一明确实施标准,汇总形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补充完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信息,调整更新办事指南;指导市、县认领和调整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按标准审批。
(二)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等对接绑定。通过省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目录管理平台,将全省海洋与渔业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与负面清单进行绑定衔接,除个别不属于市场准入类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纳入负面清单登记”外,海洋与渔业部门面向市场投资经营主体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均能在负面清单中对应体现,确保负面清单对应事项明确、办事指南公开、落地实施有效,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提升省本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重新梳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减时间、减跑动、提升即办程度和网办深度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编制形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2023年版)》对外公布。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8项,分解为57项业务办理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实施标准化办理。今年累计审批办件5174件,95.6%办件通过网上办、邮寄办、掌上办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省政务“好差评”系统满意率100%。
四、强化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2023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机关内部学法活动和面向执法(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内容。
(二)认真落实日常学法制度。一是针对关键对象扎实开展学法用法培训。积极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律法规方面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场。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多名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学习,并进行了有关普法测试。今年以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全系统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及日常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全系统共组织海洋与渔业专业法律知识线下培训98。Q笥胗嬉迪低4943人次参加。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执法任务的区域、内容、范围、执法的对象群体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政管理等涉渔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形式开展海洋与渔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持续开展全省渔业执法案卷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全省举办渔民培训班70次、培训渔民4043人,现场宣传活动347余。⒎判柿6.67万份,宣传教育渔民群众24万余人次,媒体宣传182次。
五、存在的困难及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基层部分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水产养殖业执法人员不足。目前,内陆和部分沿海基层渔业执法机构均并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且县级渔业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少,除个别有设立单独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科,其它渔业执法机构并未设立,水产养殖执法人员兼顾其他工作任务,普遍存在人员不足、流动性大、检查不专业等问题,存在“重”渔政渔港执法、“轻”水产养殖业执法现象。
(二)联动执法机制有待加强。多部门监管领域存在监管薄弱环节,某些违法行为较难掌握线索,无法开展精准执法打击。
(三)相关制度研究有待加强。有些法律法规执法实践中存在执行难度大问题,部分法律法规对监管实践的指导意义较为有限,涉及有些法律法规的解释不够清晰,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明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法治工作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和省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贯彻及配套制度制定工作。征集立法项目意见,结合有关智库开展法规规章立项研究。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规定,保证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加强执法建设。组织举办全省海洋与渔业法治培训班,培训海洋与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实务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渔业执法办案规程》《海洋执法办案规程》等相关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安排,适时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发放执法证件。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开展法规宣贯工作。根据《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省司法厅部署,制定《2024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形成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渔业法》《安全生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同时,结合《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做好法规解读宣传贯彻工作。